欢迎进入前情回顾环节,补订可以解锁新章节哦!  皑皑白雪中,摊主郗韶穿着薄外套,端端正正坐在小板凳上,眼睛眨巴眨巴满含期待,渴望今天能够等到小摊的第一笔生意。

    这是他第三天摆摊了,却依旧没有客人愿意光顾。

    偶尔有人类过来,开口第一句就问,“小弟弟,你有没有微信号?”

    微信号?

    是人类之间的接头咒语吗?

    还有,谁是小弟弟啊喂!

    谈起年龄,郗韶早就记不清自己多少岁了。粗略估计,起码已经超过5000岁,是现代人类的太太太太爷爷。

    5000岁的郗韶当然不是人类,他是一只偷偷溜出来的神兽。如果从原型判断,他更像一只狐狸,而且还是——

    ……郗韶及时住脑,以免脑海中浮现自己原型的模样。

    谁能想到,几千年来威风凛凛,叱咤风云的自己,原型居然变成、变成那副羞耻的模样。

    郗韶扁扁嘴,觉得自己受了天大委屈。趁着路人不注意,他身体偷偷摇了两下,晃出自己毛茸茸的尾巴,紧紧抱在怀里顺毛。

    纯白尾巴跟周围积雪融为一色,不仔细看,很难瞧出分别,赶着上班上学的行人都没有发现。

    郗韶把脸埋进尾巴里,用力蹭了蹭。蓬松的尾巴不仅柔软,而且非常温暖。

    上古神兽沉迷于玩弄尾巴的快乐,又蹭又摸撸了自己好久,居然把尾巴尖的毛毛弄打结了。

    郗韶不甚熟练的伸出手指,给自己顺了顺。

    结果非但没有把打结的地方弄顺,反而搞得越来越纠结,还薅下来几根,疼得眼泪汪汪差点嚎出小奶音。

    “好疼啊…”茶色的眼睛里噙着水雾。

    偷偷混进人类社会之前,郗韶很少以人形活动,当然也不用爪爪给自己顺毛。

    虽然他是神兽,生活习惯同样遵循自然规律。对于犬科动物来说,顺毛这种工作,果然还是——

    郗韶活了5000年,抵挡不住小动物本能。

    他慢慢张开嘴巴,探出一点粉嫩的舌尖,慢慢凑近自己尾巴…

    就差一点点,很快就能舔到啦~